按照我校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工作安排,1月4日,研究生处和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组织我校2012级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和导师互选。
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专职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组成。此次导师互选秉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将导师信息向研究生公布,由硕士研究生进行导师选择。再进行师生面谈,由导师确定学生人选。经过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目前,我校17名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与34名校内外导师互选工作已完成。
导师对于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的理论、实践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硕士研究生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双导师制”也有利于我校社会工作硕士教育工作的发展。
2012级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拟任导师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校内导师
| 校外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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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刚
| 张泰城
| 柳拯(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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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艾志斌
| 曾建平
| 刘英诚(省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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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霜霜
| 仰和芝
| 赵玲玲(吉安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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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戴志婴
| 游河
| 黄启军(东莞星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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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柯佩玉
| 吴凡明
| 万德容(吉安市社会组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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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肖婷
| 古小明
| 张菊萍(万载县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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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曾爱兰
| 李忠
| 刘石呈(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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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曾雅勤
| 张德乾
| 廖颖(吉安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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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刘杰
| 方燕红
| 国云丹(上海浦东社会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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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左炳峰
| 刘义程
| 王升(吉州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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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章丽群
| 彭春妹
| 刘静林(广州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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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周金凤
| 周松
| 黄晓春(吉安市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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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江瑾红
| 刘小干
| 高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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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吴健
| 刘家桂
| 李新民(万载县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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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李学
| 袁记平
| 陈耿洲(香港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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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吴吉凤
| 欧阳晓安
| 甘照寰(深圳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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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习海燕
| 肖发生
| 黄芳(东莞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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