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井冈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井大发〔2012〕4号)要求,启动2015年新增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硕士学位的教授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学士学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二项以上:
1.近三年内主持过社会工作学科省级以上研究课题;
2.近三年内担任过社会工作学科课程的教学;
3.近三年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三篇以上社会工作学科方面的学术论文;
4.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撰写社会工作相关学科的学术著作;
5.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或公共管理经验。
二、申报对象
1.校内指导教师:符合条件的校内教师;
2.校外指导教师:符合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实践基地人员;
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组织申报原有社会工作方向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医学院组织申报医务社会工作方向的校内、外指导教师。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井冈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研究生处审核
研究生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支撑材料。
3.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拟选人员进行审议。
4.公示
研究生处将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议的人选进行公示。
5.校长办公会审定
公示后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材料要求
1.校内指导教师申请人填写《井冈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申请表》,校外指导教师申请人填写《井冈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申请表》;
2.《申请表》纸质稿1份,支撑材料装订成册1份,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972456171@qq.com邮箱;
3.6月19日前,统一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管理科;
4.电子版《申报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马建珠,电话:0796—8110309。
附件:
1.《井冈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申请表》
2.《井冈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