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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20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根据《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井大发〔2013〕9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已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2016级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

2.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2)申请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4)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5)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学生的项目入选。

二、项目名额与经费资助

本年度设立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不超过16项,按1000-2000元/项的经费标准予以资助。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获省级立项的项目学校按省教育厅要求的经费标准予以资助,未获省级立项的项目转为校级立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签名。

2.初评。学院(中心)根据申报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将初评结果汇总在《井冈山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将《申报表》和《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管理科。

3.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初评合格的项目进行校级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由学校审批立项。

4.择优推荐。在专家评审合格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获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同时参与校级立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确保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即取消申报资格。

2. 中心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稿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972456171@qq.com,

联系人:马建珠,联系电话:8110976。

附件:

1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 井冈山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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